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担架服务项目咨询公告
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因工作需要,同时为充分了解技术、服务、市场及价格等情况,保证采购工作公正、公平、公开顺利开展,拟对担架服务项目进行公开咨询,有意者请携带有关资质证照及方案前来我院沟通洽谈。
一、咨询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名称:担架服务项目
(二)服务范围:
1. 向医院提供担架队服务(为医院患者提供无偿服务),需满足医院日常患者正常流转(担架服务人员不低于45人,担架车不少于45辆,其中电动自动升降且具备抗震功能的担架车不少于5辆,服务期内所配置担架车如有损坏无法修复使用,需立即更换新的担架车来保障正常使用)。
2. 公司派专业团队到医院驻点工作,对担架服务项目进行管理。
(三)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无境外(含香港、澳门、台湾)组织、机构、人员投资或者参与经营管理,提供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 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由代理机构查询后交由评审委员会审查;
4. 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提供承诺函;
5. 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服从医院管理。
(四)服务要求:
1.服务人员准入条件:
1.1凡从事担架队工作人员,须为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身体健壮、品行良好、有责任心、尊重爱护服务对象,具有一定文化程度和沟通能力的人员。
1.2工作人员须持有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检查合格证,上岗前应进行健康体检,并定期向管理单位提交体检报告,以保证医疗护理员服务质量和患者安全。
2.担架服务内容:
2.1为院内急诊、卒中中心、胸痛中心、创伤中心、手术室及各临床科室有需求的患者提供担架推送,需满足医院患者24小时转运需求。
2.2能积极沟通,听取客户对担架服务工作的意见,工作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医院。
2.3应按规定管理医院内使用的担架,并确保完好,保证病人转运需求,随时能够投入使用。
2.4认真执行运送患者的查对,落实患者身份识别
2.5认真做好运送患者的交接工作运送时确保患者安全、及时、准确。
2.6确保周转使用的担架表面整洁,无污渍、无积灰,部件完好。
2.7车辆配置的担架用品(垫棉、被子、床单、枕头、被套等)、一次性担架床用品、防疫用品(手消等),由供应商负责,质量须符合院感要求并按感控要求定时更换。
(五)管理要求:
1.针对医院担架推送状况制定详细的服务方案及计划。
2.所招聘的担架队人员必须经过较严格的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培训。
3.对每个担架人员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如患有精神分裂症、皮肤病、传染病不得从事医院工作。
4.严禁任何服务人员向患者及家属收取费用。
5.对担架人员进行科学、合理的、有组织的系统化管理,配合医院的医疗秩序,规范行为。
6.严格要求、科学管理,加强培训使担架队人员,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及责任意识,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服务队伍,为患者提供优良的服务。
7.工作人员必须统一着装,规范服务。
8.每个担架人员必须对患者及家属隐私(信息)保密,严禁将患者或其家属的信息倒卖给第三方机构和人员。
9.须派管理团队到医院进行驻点,进行现场管理、指导、培训、考核、投诉及应急情况处理等工作:
9.1如遇突发状况能在10分钟之内到达,及时对突发事件进行协调解决;
9.2管理人员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并主动向临床科室征询意见并整改;
9.3严格执行医院相关感控要求、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人员管理规定;
9.4配合医院相关工作,做到不符合要求人员不上岗,工作能力不能满足患者及科室要求人员及时更换。
10.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建立担架人员个人档案,确保服务质量。
11.严格做好档案管理,在经营和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文书,按照我院及公司管理相关规定归档备案备查。
12.严格巡查制度,加强劳动纪律的管理,管理人员做到定时巡视,定时检查,每日至少一次并有记录,定期回访患者做好患者满意度调查并有记录,对患者提出的意见或建议及时整改。
13.按流程完成与医院对接工作。
14.定期培训担架人员的业务能力,并形成培训记录。
(六)咨询报价:
担架服务费 | |
服务费 | 元/年(包干价) |
备注: | 1.要求:担架服务人员不低于45人,担架车不少于45辆,其中电动自动升降且具备抗震功能的担架车不少于5辆。 2.服务方案优于医院要求的可进行注明。 3.服务费由医院统一结算,严禁任何服务人员向患者及家属再次收取费用。 |
(七)项目地点: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用户指定地点)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5年7月21日---2025年7月25日8:30-11:3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地点: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金碧路157号)八号楼五楼总务处办公室5(可电话报名)。
(三)报名电话:0871-63633718毛老师
三、咨询会材料及相关安排
(一)咨询会资料(参加咨询会的供应商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证照(根据项目内容自行提供,提供资质在有效期内);
3.供应商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授权书,加盖公章;
4.产品商授权书(如有);
5.项目报价(报价清单中必须包含相关产品信息、规格、型号及报价)、相关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配送计划、各类应急预案等)、服务承诺及保证措施、相关服务业绩等,咨询会可以提供视频、片或其它资料,以便医院更好地了解该服务;
6.无犯罪承诺书;
7.供应商在本项目谈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截图并加盖公章。
现场咨询会时,1-7项请按顺序装订成册,预备正副本各1份;单独报价单两份,并加盖公章,带到会场。
现场咨询会时,我院将对项目相关事宜进行详细咨询,响应单位须派熟悉产品性能配置、技术规范、售后服务等情况的人员参会,以免影响咨询会效果。
(二)咨询会时间:2025年7月28日15:00
(三)咨询会地点: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金碧路157号)八号楼6楼会议室
(四)联系咨询:毛老师:0871-63633718
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总务处
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