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要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
发布时间:2026-02-11 浏览量:45 次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党员干部要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



引导党员干部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

本质上是为权力运行筑牢纪法和思想道德防线


法纪是权力运行的刚性准则,包括宪法法律、党内法规等,明确了权力的法定边界,明确了党员干部手中的权力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


规矩是法纪的细化延伸和实践遵循,既包括党章、准则、条例的规范要求,也包括党的优良传统、工作惯例等不成文规矩,是党员干部履职用权的日常标尺。只有把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才能让权力运行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敬畏是对法纪、规矩、权力、人民发自内心的尊崇和行为戒惧,是党员干部从“不敢腐”到“不想腐”的关键跃升。只有让敬畏成为思想自觉和行为习惯,才能实现党员干部的自我约束、自我规范。


懂法纪是前提,明规矩是关键,知敬畏是根本,

三者相辅相成、有机统一


懂法纪,就应清晰认识到权力必须在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的框架内运行,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不懂法纪,就会陷入“权力任性”的误区,把公权力当作私器,出现决策违法、履职违纪、用权失范等问题。


明规矩,就应清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该怎么做,在选人用人、项目审批、资金分配等关键环节,自觉按规矩办事、按程序履职。规矩不明,就会出现“潜规则”替代“明规则”、“人情大于制度”的现象,导致权力运行失序、监督失效。


知敬畏,就应始终牢记依法依规行权可以造福人民,违法违规行权必然祸国殃民,进而敬畏党纪国法的威严、敬畏人民群众的监督、敬畏权力背后的责任,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缺乏敬畏,就会滋生“有权就任性”的傲慢心态,把法纪规矩当稻草人,最终突破底线、走向腐败。


引导党员干部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

关键在教育和监督


抓教育,坚持学习党的创新理论,悟规律、明方向、学方法、增智慧;加强法规制度宣传教育,创新方式方法,精准施教、靶向滴灌,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涵养廉洁文化,厚植思想根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宣传廉洁典型、传承优良家风。


抓监督,把监督嵌入日常、严在经常,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加强对权力配置、运行的监督;强化制度执行,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不搞特殊、不搞例外,对违反制度的行为及时纠正、严肃处理,让制度“长牙”“带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