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首页

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财务处往来款、在建工程、库存物资相关科目清理服务采购项目咨询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24 浏览量:240 次 来源:总务处

云南省第一人民医财务处往来款、在建工程、库存物资相关科目清理服务采购项目咨询公告

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因工作需要,同时为充分了解技术、服务、市场及价格等情况,保证采购工作公正、公平、公开顺利开展,拟对财务处往来款、在建工程、库存物资相关科目清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咨询,有意者请携带有关资质证照及方案前来我院沟通洽谈。

一、询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名称:财务处往来款、在建工程、库存物资相关科目清理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

对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往来款”和“在建工程”、“库存物资”相关科目进行清理。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1、清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往来账务情况、辅助明细账、在建工程项目、存货的账实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核对和查实。

2. 出具“往来款”和“在建工程”、“库存物资”清查报告及管理建议书(包括各项经济鉴证材料)

3. 需在接到中标通知之日起个3个月内完成清查。

(二)项目地点:云南省昆明市金碧路157号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用户指定地点)。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51027日至20251029 8:30-11:30,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地点: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金碧路157号)八号楼五楼总务处办公室5(可电话报名)。

(三)报名咨询电话:0871-63633718 毛老师

三、咨询会材料及相关安排

(一)咨询会资料(参加咨询会的供应商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执业证书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分支机构(证书在有效期内,且年检合格),提供复印件;

3.对于会计师事务总所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投标时,须提供总所授权及承担分所执业责任的承诺书(原件);

4.供应商须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前三年内没有受到行业协会处罚、惩戒,也没有其他不良记录,提供承诺函(原件)

5.供应商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授权书,加盖公章;

6.项目报价、相关技术方案(含有应急响应时间、服务方式等)、本地服务情况、相关服务业绩等,咨询会可以提供视频、图片或其它资料,以便医院更好地了解该服务;

7.无犯罪承诺书;

8.供应商在本项目谈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截图并加盖公章。

现场咨询会时,1-7项请按顺序装订成册,预备正副本各1份带到会场。

现场咨询会时,我院将对项目相关事宜进行详细咨询,响应单位须派熟悉产品性能配置、技术规范、售后服务等情况的人员参会,以免影响咨询会效果。

(二)咨询会时间:202510309:00

(三)咨询会地点: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金碧路157号)八号楼楼会议室

(四)联系咨询:毛老师:0871-63633718

 

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总务处

2025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