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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友好医院云南医院医用被服洗涤服务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02 浏览量:434 次 来源:总务处

中日友好医院云南医院委托,根据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采购相关规定,医院将于近期对医用被服洗涤服务项目组织谈判采购。欢迎满足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

一、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名称:中日友好医院云南医院医用被服洗涤服务项目

  (服务清单及栏标单价      

序号    

名称

单位

栏标单价(元)

1

工衣(含熨烫整形)

2.9

2

大单

2.1

3

中单

1.5

4

枕套

0.66

5

病员服

1.6

6

病员裤

1.1

7

参观衣

2

8

双层台布

1.74

9

手术衣

2.3

10

蚊帐

1.02

11

油布

0.82

12

床套

1.8

13

大毛巾

1.4

14

覆盖布

1.8

15

工作裤

1.5

16

隔离衣

1.65

17

婴儿衣

0.42

18

垫布

0.87

19

洗手衣

1.76

20

大包布

1.5

21

改制中单

1.3

22

床单

2.45

23

被套

3.02

24

小被

0.8

25

毯套

1.43

26

治疗巾

0.31

27

窗帘

公斤

2.09

28

包布

0.5

29

手术床大洞巾

2.41

30

大洞巾

0.71

31

中洞巾

0.61

32

毛毯

5

33

胸带/污物袋/脚套

0.5

34

小毛巾

0.5

35

小包布

1

36

沙发套(单人)

1.45

37

开刀巾

1

38

毛巾被

2.6

39

三角巾

0.8

40

洗手裤

1.1

41

棉垫

2.78

42

工作服毛衣

3

43

手术室地巾

1.8

)服务需求:

1)洗涤、消毒医院所有需要的被服等布草类物品;所洗涤布草类物品的缝补、钉扣、熨烫整形等。

2)供应商应按时接收和交付被服,每天将医院需要洗涤的布草类物品取走;次日上午9时前将洗涤洁净符合质量要求的被服返回医院并送达科室。

3)供应商应保证服务质量,做到不合格布草不送还,每批次包装件需附有品名、数量等信息,以便医院清点核对。布草的物流过程,应做到洁污分离,满足医院感控对相关领域的管理要求。若洗涤的布草质量指标未达到约定标准,供应商应无条件返洗。

4若不能按时交付洗涤被服,则予以当月洗涤总费用的10%作为违约金。

5)派人员至医院驻点,负责布草类物品的接收、分发、登统、汇总上报管理等工作。及时配送科室急需布草类物品。接到投诉电话30分钟内给予答复并做好相应的记录,2小时内处置完毕投诉事宜,定期反馈给医院相关管理部门。

6)为保证洗涤质量延长布草使用周期,所用洗涤原料应符合医疗机构专用成品洗涤剂。

  ()质量要求:

1)洗涤物品收取和发放时应用专用运输工具,污、洁分开,避免交叉污染,专用运输工具应根据污染情况定期清洗消毒;运输工具运送感染性织物后应一用一清洗消毒收发登记无误。

2)脏污织物,应遵循先洗涤后消毒原则。根据医用织物使用对象和污渍性质、程度不同,应分机或分批洗涤、消毒。新生儿、婴儿的医用织物应专机洗涤、消毒,不应与其他医用织物混洗。手术室的医用织物(如手术衣、手术铺单等)、医务人员工作服、值班室被服、患者的被服、布巾、地巾应单独洗涤、消毒。宜选择热洗涤方法。选择热洗涤方法时可不作化学消毒处理,所有脏污织物的洗涤方法应按洗涤设备不同进行分类、分机洗涤。

3)感染性织物,宜采用专机洗涤、消毒,首选热洗涤方法;有条件的宜使用卫生隔离式洗涤设备。机械洗涤消毒时可采用洗涤与消毒同时进行的程序。对不耐热的感染性织物宜在预洗环节同时进行消毒处理.特殊感染(包括多耐、破伤风、气性坏疽、朊病毒等)性织物,若需重复使用应先消毒后洗涤。

(4)为防止被服交叉污染,接送被服过程及洗涤过程均贯彻国卫办医函[2015]708号《关于加强医疗机构医用织物洗涤消毒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 WS/T 508—2016《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的标准,被服收集、运输、洗涤、包装各环节均按医用被服洗涤流程标准执行,定期检测成品、半成品,确保各项指标合格,无质量、安全隐患。

5)严格执行被服消毒、隔离制度,对严重污染或传染病人污染的被服,衣物应有明显的标志,分别彻底消毒后再洗涤。

6)对经洗涤、消毒后的被服进行高温烘干,不要烘焦和弄破被服。干燥后被服进行烫平、折叠、分类、清点、入库。各种被服折叠方法正确,便于医院应用。

7)洗涤、消毒后的工作服应洁白(净)、平整、无明显皱褶、不缺扣、松紧带完好,件数、科别准确无误,如有丢失按应予赔偿。洗手衣、手术衣、病员服等扣子不缺,带子完好,病员服平整。各种被服、敷料如有裂缝和小洞应及时缝补,缝补平整美观。

8)按科室要求分类打包,科室提供打包清单。

9)布草的洗涤寿命次数要求,纯棉布草不低于 60 次,涤棉混纺布草不低于 80 次。

10)送达院方的清洁布草,原则上应做到零污染,如有标签、胶带、棉絮、毛发残留等类似情况,按50元每件做出赔偿。保证质量, 做到不合格产品不送至医院。

11)供应商不能按时交付洗涤的布草类物品, 导致医院工作无法正常进行, 视情节轻重程度给予扣除当月洗涤费用5-10%。

12)破损被服有义务缝补, 不能缝补的及时上报医院,由医院确认后给予报废,报废被服由医院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其他要求:

  (1)洗涤工作场所须具备污水排放达标相关要求;

  (2)洗涤工作场所须具备医疗洗涤服务条件;

  (3)洗涤服务企业的生产车间的设计、规划以及管理等,应符合WS/T 508--2016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并设置有满足医院感控要求的独立的手术敷料包制作间。提供全流程各节点的准确记录数据。满足医院感染控制的临床要求,有力保障患者、医务人员和环境安全。

  (4)洗涤服务企业,每年应至少接受1次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企业进行的不定期抽检(手卫生及物表抽样设备用水抽样,洗涤剂抽样),检测报告留档备查同时抄送给院方。

(5)特殊感染(包括多耐、破伤风、气性坏疽、朊病毒等)患者用后的被服在医废袋上注明数量即可,不要拿出来再次清点,防止交叉污染。

6)针对与医院感控相关要求,医院可进行现场踏勘是否满足医院感控要求。

7)特殊科室按照科室要求每天两收两送,周末节假日每天一收一送。

(六)服务地点:中日友好医院云南医院指定地点

  (服务期限:一年

  (预算金额:据实结算,年度总金额不超过26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一)供应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本项目的业务范围)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详见附件1;

(三)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惩戒对象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

(四)供应商须具备完成本项目所必须的能力(根据本项目要求自行提供);

(五)供应商法人身份证明,本人签字,加盖公章;

(六)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响应文件中除提供资格证明材料以外,还应提供相应技术和商务服务方案,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清单的单项报价项目需求响应、配送服务方案及保证措施、类似业绩、售后服务等报价清单需额外单独准备3份。

(八)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谈判;

(九)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以上资料整理成册作为谈判响应文件,谈判响应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双面打印,标注页码,密封完好封口处加盖公章。并将谈判响应文件扫描成PDF版,待谈判会结束后交由总务处办公室5留档保存。请自备碳素笔1只。

三、谈判规则

(一)各潜在响应人按签到顺序进行报价和答疑。

(二)谈判小组组成:院内相关科室专业技术人员3人及以上单数。

四、谈判方式

谈判小组将对所有参与谈判的供应商资质进行审查,针对资质合格的供应商从商务条件、技术能力、报价、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

首次谈判实质性响应供应商应不少于3家;二次及以上谈判,实质性响应供应商少于3家时,谈判小组在1家或2家的基础上进行谈判。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5123日至202512月88:30-11:3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地点: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金碧路157号)八号楼五楼总务处办公室5(可电话报名)

(三)报名联系人:毛老师

(四)联系电话:0871-63633718

六、响应文件递交及谈判时间、地点

(一)响应文件递交及谈判时间:2025129900分(北京时间)。

(二)响应文件递交及谈判地点: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8号楼5楼会议室。

(三)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七、公告媒介

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ypfph.com)

八、监督

本次谈判全程由监审处监督,项目参与供应商对中标结果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提出。

监审处电话:0871-63639029

 

 

附件1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

我公司参与“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        项目”谈判采购,我公司郑重声明:我方2022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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