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日友好医院云南医院委托,根据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采购相关规定,医院将于近期对医用被服洗涤服务项目组织谈判采购。欢迎满足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
一、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名称:中日友好医院云南医院医用被服洗涤服务项目
(二)服务清单及栏标单价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栏标单价(元) |
1 | 工衣(含熨烫整形) | 件 | 2.9 |
2 | 大单 | 床 | 2.1 |
3 | 中单 | 床 | 1.5 |
4 | 枕套 | 件 | 0.66 |
5 | 病员服 | 件 | 1.6 |
6 | 病员裤 | 条 | 1.1 |
7 | 参观衣 | 件 | 2 |
8 | 双层台布 | 件 | 1.74 |
9 | 手术衣 | 件 | 2.3 |
10 | 蚊帐 | 床 | 1.02 |
11 | 油布 | 块 | 0.82 |
12 | 床套 | 床 | 1.8 |
13 | 大毛巾 | 件 | 1.4 |
14 | 覆盖布 | 件 | 1.8 |
15 | 工作裤 | 条 | 1.5 |
16 | 隔离衣 | 件 | 1.65 |
17 | 婴儿衣 | 套 | 0.42 |
18 | 垫布 | 块 | 0.87 |
19 | 洗手衣 | 件 | 1.76 |
20 | 大包布 | 块 | 1.5 |
21 | 改制中单 | 床 | 1.3 |
22 | 床单 | 床 | 2.45 |
23 | 被套 | 床 | 3.02 |
24 | 小被 | 床 | 0.8 |
25 | 毯套 | 床 | 1.43 |
26 | 治疗巾 | 件 | 0.31 |
27 | 窗帘 | 公斤 | 2.09 |
28 | 包布 | 件 | 0.5 |
29 | 手术床大洞巾 | 件 | 2.41 |
30 | 大洞巾 | 件 | 0.71 |
31 | 中洞巾 | 件 | 0.61 |
32 | 毛毯 | 床 | 5 |
33 | 胸带/污物袋/脚套 | 件 | 0.5 |
34 | 小毛巾 | 件 | 0.5 |
35 | 小包布 | 块 | 1 |
36 | 沙发套(单人) | 套 | 1.45 |
37 | 开刀巾 | 块 | 1 |
38 | 毛巾被 | 床 | 2.6 |
39 | 三角巾 | 件 | 0.8 |
40 | 洗手裤 | 条 | 1.1 |
41 | 棉垫 | 床 | 2.78 |
42 | 工作服毛衣 | 件 | 3 |
43 | 手术室地巾 | 条 | 1.8 |
(三)服务需求:
(1)洗涤、消毒医院所有需要的被服等布草类物品;所洗涤布草类物品的缝补、钉扣、熨烫整形等。
(2)供应商应按时接收和交付被服,每天将医院需要洗涤的布草类物品取走;次日上午9时前将洗涤洁净符合质量要求的被服返回医院并送达科室。
(3)供应商应保证服务质量,做到不合格布草不送还,每批次包装件需附有品名、数量等信息,以便医院清点核对。布草的物流过程,应做到洁污分离,满足医院感控对相关领域的管理要求。若洗涤的布草质量指标未达到约定标准,供应商应无条件返洗。
(4)若不能按时交付洗涤被服,则予以当月洗涤总费用的10%作为违约金。
(5)派人员至医院驻点,负责布草类物品的接收、分发、登统、汇总上报管理等工作。及时配送科室急需布草类物品。接到投诉电话30分钟内给予答复并做好相应的记录,2小时内处置完毕投诉事宜,定期反馈给医院相关管理部门。
(6)为保证洗涤质量延长布草使用周期,所用洗涤原料应符合医疗机构专用成品洗涤剂。
(四)质量要求:
(1)洗涤物品收取和发放时应用专用运输工具,污、洁分开,避免交叉污染,专用运输工具应根据污染情况定期清洗消毒;运输工具运送感染性织物后应一用一清洗消毒,收发登记无误。
(2)脏污织物,应遵循先洗涤后消毒原则。根据医用织物使用对象和污渍性质、程度不同,应分机或分批洗涤、消毒。新生儿、婴儿的医用织物应专机洗涤、消毒,不应与其他医用织物混洗。手术室的医用织物(如手术衣、手术铺单等)、医务人员工作服、值班室被服、患者的被服、布巾、地巾应单独洗涤、消毒。宜选择热洗涤方法。选择热洗涤方法时可不作化学消毒处理,所有脏污织物的洗涤方法应按洗涤设备不同进行分类、分机洗涤。
(3)感染性织物,宜采用专机洗涤、消毒,首选热洗涤方法;有条件的宜使用卫生隔离式洗涤设备。机械洗涤消毒时可采用洗涤与消毒同时进行的程序。对不耐热的感染性织物宜在预洗环节同时进行消毒处理.特殊感染(包括多耐、破伤风、气性坏疽、朊病毒等)性织物,若需重复使用应先消毒后洗涤。
(4)为防止被服交叉污染,接送被服过程及洗涤过程均贯彻国卫办医函[2015]708号《关于加强医疗机构医用织物洗涤消毒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 WS/T 508—2016《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的标准,被服收集、运输、洗涤、包装各环节均按医用被服洗涤流程标准执行,定期检测成品、半成品,确保各项指标合格,无质量、安全隐患。
(5)严格执行被服消毒、隔离制度,对严重污染或传染病人污染的被服,衣物应有明显的标志,分别彻底消毒后再洗涤。
(6)对经洗涤、消毒后的被服进行高温烘干,不要烘焦和弄破被服。干燥后被服进行烫平、折叠、分类、清点、入库。各种被服折叠方法正确,便于医院应用。
(7)洗涤、消毒后的工作服应洁白(净)、平整、无明显皱褶、不缺扣、松紧带完好,件数、科别准确无误,如有丢失按应予赔偿。洗手衣、手术衣、病员服等扣子不缺,带子完好,病员服平整。各种被服、敷料如有裂缝和小洞应及时缝补,缝补平整美观。
(8)按科室要求分类打包,科室提供打包清单。
(9)布草的洗涤寿命次数要求,纯棉布草不低于 60 次,涤棉混纺布草不低于 80 次。
(10)送达院方的清洁布草,原则上应做到零污染,如有标签、胶带、棉絮、毛发残留等类似情况,按50元每件做出赔偿。保证质量, 做到不合格产品不送至医院。
(11)供应商不能按时交付洗涤的布草类物品, 导致医院工作无法正常进行, 视情节轻重程度给予扣除当月洗涤费用5-10%。
(12)破损被服有义务缝补, 不能缝补的及时上报医院,由医院确认后给予报废,报废被服由医院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其他要求:
(1)洗涤工作场所须具备污水排放达标相关要求;
(2)洗涤工作场所须具备医疗洗涤服务条件;
(3)洗涤服务企业的生产车间的设计、规划以及管理等,应符合WS/T 508--2016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并设置有满足医院感控要求的独立的手术敷料包制作间。提供全流程各节点的准确记录数据。满足医院感染控制的临床要求,有力保障患者、医务人员和环境安全。
(4)洗涤服务企业,每年应至少接受1次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企业进行的不定期抽检(手卫生及物表抽样设备用水抽样,洗涤剂抽样),检测报告留档备查同时抄送给院方。
(5)特殊感染(包括多耐、破伤风、气性坏疽、朊病毒等)患者用后的被服在医废袋上注明数量即可,不要拿出来再次清点,防止交叉污染。
(6)针对与医院感控相关要求,医院可进行现场踏勘是否满足医院感控要求。
(7)特殊科室按照科室要求每天两收两送,周末节假日每天一收一送。
(六)服务地点:中日友好医院云南医院指定地点
(七)服务期限:一年
(八)预算金额:据实结算,年度总金额不超过26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一)供应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本项目的业务范围)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详见附件1;
(三)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惩戒对象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
(四)供应商须具备完成本项目所必须的能力(根据本项目要求自行提供);
(五)供应商法人身份证明,本人签字,加盖公章;
(六)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响应文件中除提供资格证明材料以外,还应提供相应技术和商务服务方案,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清单的单项报价、项目需求响应、配送服务方案及保证措施、类似业绩、售后服务等;报价清单需额外单独准备3份。
(八)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谈判;
(九)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以上资料整理成册作为谈判响应文件,谈判响应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双面打印,标注页码,密封完好封口处加盖公章。并将谈判响应文件扫描成PDF版,待谈判会结束后交由总务处办公室5留档保存。请自备碳素笔1只。
三、谈判规则
(一)各潜在响应人按签到顺序进行报价和答疑。
(二)谈判小组组成:院内相关科室专业技术人员3人及以上单数。
四、谈判方式
谈判小组将对所有参与谈判的供应商资质进行审查,针对资质合格的供应商从商务条件、技术能力、报价、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
首次谈判实质性响应供应商应不少于3家;二次及以上谈判,实质性响应供应商少于3家时,谈判小组在1家或2家的基础上进行谈判。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5年12月3日至2025年12月8日8:30-11:3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地点: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金碧路157号)八号楼五楼总务处办公室5(可电话报名)
(三)报名联系人:毛老师
(四)联系电话:0871-63633718
六、响应文件递交及谈判时间、地点
(一)响应文件递交及谈判时间:2025年12月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响应文件递交及谈判地点: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8号楼5楼会议室。
(三)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七、公告媒介
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ypfph.com)。
八、监督
本次谈判全程由监审处监督,项目参与供应商对中标结果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提出。
监审处电话:0871-63639029
附件1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
我公司参与“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 项目”谈判采购,我公司郑重声明:我方2022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