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采购相关规定,医院将于近期对严家地等4个宿舍区居民用电一户一表改造造价服务项目组织谈判采购。欢迎满足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严家地等4个宿舍区居民用电一户一表改造造价服务项目
(二)采购内容:对居民生活用电一户一表改造,共计431户,分别位于(1)复兴村178号,28户;(2)复兴村A栋1单位,28户;(3)复兴村A栋2单位,28户;(4)鱼课司街53号,18户;(5)严家地小区,329户;(6)小区公共部分用电及照明改造。独立完成项目的全过程造价服务。
(三)项目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施工阶段造价咨询、物资采购阶段的造价咨询,签合同与结算等节点的审计,提供专业的咨询服务,出具项目造价报告书、竣工结算报告书等相关报告文件,配合完成项目最终的结算审计和后续上级主管部门对项目的审计问询。
(四)服务地点: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指定地点
(五)预算金额:参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并参照《云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综合[2012]66号)收费标准,下浮率不得低于45%;据实结算,总金额不超过49000元。
二、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一)供应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本项目的业务范围)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详见附件1;
(三)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惩戒对象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
(四)供应商法人身份证明,本人签字,加盖公章;
(五)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拟派往本项目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电力行业专业能力证书(电力工程造价专业)或电力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登记证书或一级注册造价师(安装工程专业),且注册在本单位;具有2年及以上从事电力工程造价相关工作经验,近三年承担过1个与电力行业建设项目相关的造价咨询服务业绩,并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须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否则不予认可);提供相关证书、劳动合同及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七)为招标人同一项目提供招标控制价编制、审核,结算编制、审核等咨询服务的投标人不得为同一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单位提供咨询服务,提供承诺书。
(八)响应文件中除提供资格证明材料以外,还应提供相应技术和商务服务方案,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报价清单(报下浮率)、项目需求响应、服务方案及保证措施、类似业绩、售后服务等;
(九)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以上资料整理成册作为谈判响应文件,谈判响应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密封完好封口处加盖公章。并将谈判响应文件扫描成PDF版,待谈判会结束后交由总务处办公室5留档保存。请自备碳素笔1只。
三、谈判规则
(一)各潜在响应人按签到顺序进行报价和答疑。
(二)谈判小组组成:院内相关科室专业技术人员3人及以上单数。
四、谈判方式
谈判小组将对所有参与谈判的供应商资质进行审查,针对资质合格的供应商从商务条件、技术能力、报价、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
首次谈判实质性响应供应商应不少于3家;二次及以上谈判,实质性响应供应商少于3家时,谈判小组在1家或2家的基础上进行谈判。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6年4月24日至2026年4月28日8:30-11:3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地点: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金碧路157号)八号楼五楼总务处办公室5(可电话报名)
(三)报名联系人:李老师
(四)联系电话:0871-63633718
六、响应文件递交及谈判时间、地点
(一)响应文件递交及谈判时间:2026年4月29日9时00 分(北京时间)。
(二)响应文件递交及谈判地点: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8号楼6楼二号会议室。
(三)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七、公告媒介
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ypfph.cn)。
八、监督
本次谈判全程由监审处监督,项目参与供应商对中标结果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提出。
监审处电话:0871-63639029
附件1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
我公司参与“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 项目”谈判采购,我公司郑重声明:我方2023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年 月 日
医院电话
昆明市西山区金碧路1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