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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远程医疗会诊服务项目(二次)遴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29 浏览量:711 次 来源:总务处

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远程医疗会诊服务项目(二次)遴选公告

根据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采购相关规定医院将于近期对远程医疗会诊服务项目组织遴选。欢迎满足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

一、项目名称

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远程医疗会诊服务项目(二次)(遴选)

二、核心服务要求:

远程医疗合作服务

1.远程医疗诊疗。包括但不限于远程会诊、同步远程病理会诊、非同步远程病理会诊、远程中医辨证论治会诊、心电监测远程传输、远程门诊、远程心电图诊断、远程病理诊断、远程影像诊断,以及在省级以上卫生健康部门规定范围内协商开展的其他远程医疗服务项目

2.远程医学教育。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护理、医技、管理类精品课程、专科专病系列讲座;远程教学查房、单病种或多学科疑难病例分享、远程手术视频视角、远程手术在线演示等

专家与合作服务

1.基层合作网络:与≥30家医疗机构(市县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稳定合作关系,提供合作协议复印件或基层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如有)。

2.专家库配置:覆盖国内医疗系统发达城市医院≥20 家(如协和、华西、瑞金等),专家均具有一定职称或专业能力,覆盖医院全部临床科室,每个科室合作专家≥3 名,重点科室专家(如神经内科、神经外科、心血管外科)≥5名提供配置清单及证明材料

服务响应与时效:

1.申请响应:医院提交会诊申请后,2小时内以回复是否接受申请;无法承接的需说明原因,并推荐不少于2名备选专家或替代方案。

2.会诊时效:

l常规会诊:接受申请后≤3 个工作日完成会诊安排并开展服务;

l急诊会诊(如急性脑卒中、严重创伤等):≤24 小时完成;

l重症会诊(如 ICU 患者):≤12 小时完成。

3.报告交付:会诊结束后≤24 小时内出具规范诊疗意见报告,报告需包含专家诊断、治疗建议、检查建议等核心内容,由专家亲笔签名

运营与技术支持:

1.驻点服务:安排1名专职驻点人员(具有相关工作经验),驻点时间与医院诊疗时间一致,负责:

患者及家属咨询答疑、会诊需求对接;

病历资料、检查报告等相关材料收集、整理、上传;

专家预约、会诊时间协调、会诊现场操作;

诊疗报告打印、归档及分发。

2. 技术支持:提供 7×24 小时技术支持热线,系统故障时需在15分钟内响应,一般问题1小时内解决,复杂问题4小时出具解决方案,24小时内完全修复。

服务质量要求:

1.建立远程会诊管理规范: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明确邀请方、患者、受邀方、第三方的责任和义务,对远程会诊流程、操作等进行规范管理。

2. 建立专门投诉通道(电话 + 邮箱),接到投诉后 24 小时内响应,3 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处理并反馈结果,确保投诉闭环管理。

三、收费与结算标准:

收费标准:

1.省内会诊:收费标准按云医保〔2025〕52号文件执行,文件中未规定的收费项目暂由双方与邀请方医疗机构在价格政策范围内协商决定,在物价部门制定新标准后,按新标准执行

2.省外会诊:暂由双方与邀请方医疗机构在价格政策范围内协商决定,在物价部门制定新标准后,按新标准执行。现行会诊收费单例限价不得超过省内同级别医疗机构签订协议收费标准。

结算方式:

1.省内会诊:供应商服务费不得超过50%,我院专家费由医院支付。

2.省外会诊:供应商服务费不得超过60%,远程会诊专家费及被邀医院管理费由供应商支付。

3.费用按月结算,供应商需在每月结束后 5个工作日内提供正规发票及详细清单(含会诊病例数、收费金额、服务费用等)。

四、应急保障措施:

应急预案:

制定系统故障、专家临时无法出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应急方案,确保急诊、重症患者会诊需求优先保障,不出现服务中断情况。

备份机制:

建立备用服务机制,设备故障时 30 分钟内切换至备用通道,保障会诊业务正常开展;专家临时无法出诊时,4 小时内协调备选专家接替。

五、档案留存:

根据医疗档案管理与审计要求,所有会诊记录、专家资质、合作协议及患者资料等档案,必须至少保存30年。请同步向我院提供上述档案的电子备份。整个过程须严格保护患者隐私,确保无任何敏感信息泄露。

六、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一年

入围家数:本次项目入围2家。

八、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一)供应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单位,复印件加盖公章;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市计的财务市计报告(含财务报表)或自报名截止时间前三月内由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1年内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谈判项目下的采购活动,并提供承诺函

)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惩戒对象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须具备完成本项目所需要的能力(根据本项目要求自行提供);

)供应商法人身份证明,本人签字,加盖公章;

)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十一)响应文件中除提供资格证明材料以外,还应提供相应技术和商务服务方案,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报价服务方案(含有应急响应时间、收费与结算等)、人员配置情况、本地服务情况、基层合作网络和专家库配置、相关服务业绩等

十二)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谈判;

十三)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十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十五)不接受二级以下代理资质响应。

以上资料整理成册作为遴选响应文件,遴选响应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双面打印,标注页码,密封完好封口处加盖公章。并将谈判响应文件扫描成PDF版,待谈判会结束后交由总务处办公室5留档保存。请自备碳素笔1只。

三、谈判规则

(一)各潜在响应人按签到顺序进行报价和答疑。

(二)谈判小组组成:院内相关科室专业技术人员3人及以上单数。

四、遴选方式

遴选小组将对所有参与谈判的供应商资质进行审查,针对资质合格的供应商从报价、服务方案、人员配置、公司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

首次遴选实质性响应供应商应不少于4家;二次及以上遴选,实质性响应供应商少于4家时,遴选小组在2家或3家的基础上进行遴选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6630日至2026728:30-11:3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地点: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

(三)报名联系人:老师

(四)联系电话:0871-63633718

六、响应文件递交及遴选时间、地点

(一)响应文件递交及遴选时间:2026年73900分(北京时间)。

(二)响应文件递交及遴选地点: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八号楼6楼二号会议室

(三)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七、公告媒介

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ypfph.cn

八、监督

本次谈判全程由监审处监督,项目参与供应商对中标结果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提出。

监审处电话:0871-63639029

 

  附件1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

我公司参与“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        项目遴选,我公司郑重声明:我方2023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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