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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排污自行监测服务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25 浏览量:268 次 来源:总务处

根据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采购相关规定,医院将于近期对排污自行监测服务项目组织谈判采购。欢迎满足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排污自行监测服务项目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 服务内容

对我院院本部污水处理站、九号楼污水处理站及金牛门诊污水处理站的污水、废气、噪声及污泥等污染物,开展常规监测与应急监测(监测内容详见附件1),并出具检测报告。

2. 服务要求

   ①污染物监测须符合《生态环境监测条例》、《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及2026年修改单、《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医疗机构》(HJ 1105-2020)等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规范和标准。

②监测采用现场采样方式,每次现场采样须经双方人员签字确认。应于每月5日前提交上月的电子版监测报告,于每月10日前提交上月的纸质版监测报告。季度监测于每季度首月进行。

③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或其他特殊情况时,按院方要求进行应急监测,监测项目及频次据实确定,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总价内。

④建立完整监测台账、原始记录、质控资料。指定专人协助医院上报相关数据、报告及其他。配合医院接受上级部门相关检查。

⑤服务期内,如因排污许可证变更或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导致检测内容增加或调整,则按变更后的要求开展监测工作,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项目总价不作调整。

(三)服务地点: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指定地点

(四)服务期限:3年(一年一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继续执行下一年合同)。

(五)预算金额:14万元/年,42万元/三年本项目报价采用包干价形式。

二、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一)供应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本项目的业务范围)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详见附件2

(三)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惩戒对象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

(四)供应商需具备CMA资质证书提供证书及资质附表复印件;

(五)供应商法人身份证明,本人签字,加盖公章;

(六)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响应文件中除提供资格证明材料以外,还应提供相应技术和商务服务方案,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报价清单(本项目采用包干总价)、项目需求响应、服务方案及保证措施、类似业绩、售后服务等报价清单需额外单独准备3份。

(八)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谈判;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以上资料整理成册作为谈判响应文件,谈判响应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双面打印,标注页码,密封完好封口处加盖公章。并将谈判响应文件扫描成PDF版,待谈判会结束后交由总务处办公室5留档保存。请自备碳素笔1只。

三、谈判规则

(一)各潜在响应人按签到顺序进行报价和答疑。

(二)谈判小组组成:院内相关科室专业技术人员3人及以上单数。

四、谈判方式

谈判小组将对所有参与谈判的供应商资质进行审查,针对资质合格的供应商从商务条件、技术能力、报价、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

首次谈判实质性响应供应商应不少于3家;二次及以上谈判,实质性响应供应商少于3家时,谈判小组在1家或2家的基础上进行谈判。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6826日至20268288:30-11:3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地点: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金碧路157号)八号楼五楼总务处办公室5(可电话报名)

(三)报名联系人:老师

(四)联系电话:0871-63633718

六、响应文件递交及谈判时间、地点

(一)响应文件递交及谈判时间:20268311500分(北京时间)。

(二)响应文件递交及谈判地点: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8号楼6楼一号会议室。

(三)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七、公告媒介

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官网(https://www.ynpfph.cn)

八、监督

本次谈判全程由监审处监督,项目参与供应商对中标结果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提出。

监审处电话:0871-63639029

 

 

附件1

污染物监测指标及最低监测频次

监测类别

监测点位数量

监测点位名称

监测项目

监测频率

手工监测采样方法及个数

备注

污水

2

院本部、九号楼

悬浮物

1次/周

一日至少采样三次,测定结果以日均值计

 

金牛门诊污水处理站的污水、废气、噪声,每年各监测2次。

2

院本部、九号楼

化学需氧量

1次/周

2

院本部、九号楼

粪大肠菌群数/(MPN/L)

1次/月

2

院本部、九号楼

五日生化需氧量

1次/季

2

院本部、九号楼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1次/季

2

院本部、九号楼

总氰化物

1次/季

2

院本部、九号楼

挥发酚

1次/季

2

院本部、九号楼

动植物油

1次/季

2

院本部、九号楼

石油类

1次/季

2

院本部、九号楼

色度

1次/季

2

院本部、九号楼

氨氮

1次/季

2

院本部、九号楼

总余氯

1次/季

2

院本部、九号楼

肠道致病菌(沙门氏菌

1次/季

2

院本部、九号楼

肠道致病菌(志贺氏菌

1次/半年

2

核医学科衰变池、PET/CT中心衰变池

α放射性

1次/季

2

核医学科衰变池、PET/CT中心衰变池

β放射性

1次/季

噪声

2

院本部、九号楼

噪声

1次/季

昼间、夜间

废气

2

院本部、九号楼

氨(氨气)

1次/季

非连续采样,至少3个

2

院本部、九号楼

1次/季

2

院本部、九号楼

硫化氢

1次/季

2

院本部、九号楼

甲烷

1次/季

2

院本部、九号楼

臭气浓度

1次/季

1

实验室废气排放口

非甲烷总烃

1次/

非连续采样,至少3个

实验室正式投入使用后开展监测。

污泥

2

院本部、九号楼

粪大肠菌群数

污泥清掏前监测(每年不少于4次)

采用多点取样、样品应有代表性,样品重量不小于1KG


2

院本部、九号楼

蛔虫死亡率

污泥清掏前监测(每年不少于4次)

采用多点取样、样品应有代表性,样品重量不小于1KG


备注:服务期内,如排污许可证变更或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导致检测内容增加或调整,则按变更后的要求开展监测工作。

 

附件2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

我公司参与“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        项目”谈判采购,我公司郑重声明:我方2023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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