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将于近日对部分医用耗材进行院内公开谈判,请各潜在响应人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并自行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一、谈判项目清单
1包、口腔填充材料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技术要求及适用范围 |
*1 | *齿科用根管充填材料 | 用于根管治疗过程中充填根管和髓腔的材料 |
2 | 根管润滑剂 | 用于根管治疗过程中润滑根管和髓腔的材料 |
3 | 光固化垫底材料 | 用于根管治疗过程中垫底的材料 |
4 | 光固化氢氧化钙间接盖髓剂 | 用于根管治疗过程中覆盖髓腔的材料 |
5 | 亲水暂封材 | 用于根管治疗过程中暂时封闭髓腔的材料 |
6 | 氢氧化钙根管消毒材料 | 用于根管治疗过程中消毒根管和髓腔的材料 |
7 | 脱敏糊剂 | 脱敏、防龋、抑菌 |
8 | 无砷失活抑菌膏 | 用于根管治疗过程中消毒根管和髓腔的材料 |
9 | 牙胶尖 | 用于根管治疗过程中充填根管和髓腔的材料 |
10 | 热牙胶 | 用于根管治疗过程中充填根管和髓腔的材料 |
11 | 氧化锌丁香酚水门汀 | 用于根管治疗过程中充填根管和髓腔的材料 |
12 | 暂封性根管填充材料 | 用于根管治疗过程中充填根管和髓腔的材料 |
13 | 聚羧酸锌水门汀 | 用于根管治疗过程中充填根管和髓腔的材料 |
14 | 磷酸锌水门汀 | 用于根管治疗过程中充填根管和髓腔的材料 |
15 | 牙科复合树脂充填材料 | 用于根管治疗过程中充填根管和髓腔的材料 |
16 | 复合树脂核成型材料 | 用于根管治疗过程中充填根管和髓腔的材料 |
17 | 光固化复合树脂 | 用于根管治疗过程中充填根管和髓腔的材料 |
18 | 流动树脂 | 用于根管治疗过程中充填根管和髓腔的材料 |
19 | 通用树脂 | 用于根管治疗过程中充填根管和髓腔的材料 |
20 | 玻璃纤维复合树脂根管桩 | 用于根管治疗过程中充填根管和髓腔的材料 |
21 | 根管充填修复抑菌剂 | 用于根管治疗过程中消毒根管和髓腔的材料 |
22 | 生物陶瓷根管封闭糊剂 | 用于根管治疗过程中封闭根管和髓腔的材料 |
2包、口腔修复材料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技术要求及适用范围 |
1 | 排龈线 | 止血,扩张及干燥龈沟的材料 |
2 | 高点指示剂 | 用于检查牙列、咬颌关系的材料 |
*3 | *临时冠桥 | 用于义齿修复,基托修复等 |
4 | 临时嵌体材料 | 用于义齿修复,基托修复等 |
5 | 烧结膏 | 用于义齿修复,基托修复等 |
6 | 牙科分离剂 | 用于义齿修复,基托修复等 |
7 | 牙科膜片 | 用于制作口腔软硬组织阳模或修复体模型 |
8 | 牙科全瓷瓷块 | 用于牙体缺损修复 |
9 | 牙科修复体粘接棒 | 用于牙体缺损修复 |
10 | 义齿基托树脂 | 用于义齿修复,基托修复等 |
11 | 义齿重衬材料 | 用于义齿修复,基托修复等 |
12 | 树脂抛光套装 | 用于牙体缺损修复后抛光 |
13 | 造牙树脂 | 用于义齿修复,基托修复等 |
3包、口腔预防保健材料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技术要求及适用范围 |
1 | 氟保护剂 | 防龋材料 |
2 | 护牙素 | 防龋材料 |
*3 | *窝沟封闭剂 | 防龋材料 |
4包、口腔粘接材料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技术要求及适用范围 |
1 | 齿科酸蚀剂 | 酸蚀牙釉质和牙本质 |
2 | 玻璃离子水门汀 | 用于牙科修复粘接 |
*3 | *光固化牙科粘合剂 | 用于牙科修复粘接 |
4 | 光固化正畸粘接用水门汀 | 用于正畸修复粘接 |
5 | 硅烷预处理剂 | 用于牙科修复粘接 |
6 | 氢氟酸凝胶 | 用于牙科修复粘接 |
7 | 树脂水门汀 | 用于牙科修复粘接 |
8 | 树脂粘合剂套装 | 用于牙科修复粘接 |
9 | 双固化树脂粘接材料 | 用于牙科修复粘接 |
10 | 牙本质牙釉质粘接剂 | 用于牙科修复粘接 |
11 | 牙釉质粘合树脂 | 用于牙科修复粘接 |
12 | 自粘接树脂水门汀 | 用于牙科修复粘接 |
13 | 不含丁香油临时冠粘接剂 | 用于牙科修复粘接 |
14 | 一组分自酸蚀光固化粘接剂 | 用于牙科修复粘接 |
15 | 高弹力纤维绷带 | 用于牙科修复粘接 |
16 | SuperBond粘接剂 | 用于牙科修复粘接 |
核心产品:以上所有的包的表内标注*为核心产品,申报单位必须对核心产品进行响应,否则该包将被否决,非核心产品由单位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选择申报,供应商可同时响应一个或多包。
二、响应人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无犯罪承诺书以及供应商在本项目谈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截图并加盖公章;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经营资质;
7、原则上不接受二级以下代理资质响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报名要求及时间、地点
1、各潜在响应人持公司证照及个人身份信息复印件等资料报名。资料应不少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必备)、无犯罪承诺书以及供应商在本项目谈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截图并加盖公章、经办人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报名时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产品报价;
3、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日17:00,逾期视为响应无效;
4、报名地点: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三号楼五层国资处报名处(云南省昆明市金碧路157号);
5、报名联系人:龙老师
联系电话:0871-63605585
四、谈判要求及时间、地点
1、谈判资料
A、供应商四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B、供应商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授权书;
C、产品生产商授权书(仅限进口产品);
D、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含注册登记表);
E、产品生产许可证;
F、产品技术资料,含产品彩页、产品说明书等;
G、无犯罪承诺书以及供应商在本项目谈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截图并加盖公章;
H、《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耗材谈判一览表》(请在附件中自行下载并完整填写)
现场谈判会时,A-G项请按顺序装订成册,预备3份带到会场;H项请在附件中自行下载并按要求填写,每个项目不少于7份,请单独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司公章或公司法人签字,我院将留存备用。
2、现场签到时间:2021年11月2日下午14:00至14:30,未按时签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受理。
3、谈判时间:2021年11月2日下午14:30
4、谈判地点:三号楼五楼国资处会议室(云南省昆明市金碧路157号)
五、谈判规则
1、各潜在响应人按抽签顺序进行报价和答疑;
2、评标专家组成:院内专家组;
3、本次以院内谈判方式进行,在供应商资质审查合格的前提下,综合产品质量、性能、价格、服务能力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后确定中标商;
4、谈判公告第一轮每个项目实质性响应人不足三家则按流标处理,谈判公告第二轮每个项目实质性响应人满足一家或以上,即可进行谈判。
六、监督
本次谈判全程由监审处监督,项目参与供应商对中标结果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提出。
监审处电话:0871-63639029
重要备注:若未来本项目采用院内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则严格按照医院内控制度完成,为保证采购工作的公平、公正以及延续性,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在参与上一轮的咨询会后方有资格进入该项目的院内采购谈判,且在采购谈判时递交的产品应与咨询会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等保持一致,凡未参加咨询会的供应商或咨询时未响应的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在院内采购谈判时,医院将不再受理。非院内采购则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1年10月26日